年底前,城区和农村的低保标准要分别达到月人均330元以上和年人均1800元以上;要把困难群众自己负担的医疗费用降低到25%以内;及时、足额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建立居民诉求“绿色通道”。”3月2日,记者在全市民政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我市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全力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
提升救助水平
满足困难群众生活需求
在社会救助方面,市民政局将积极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年底前,城区和农村的低保标准要分别达到月人均330元以上和年人均1800元以上,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月人均243元和年人均1259元。进一步完善保障方式和城乡低保分类施保制度,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及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高标准。
提高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水平,把医保和新农合资助范围扩大到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老年人以及重度残疾人;为城区低保家庭尿毒症患者在定点医院免费进行血液透析;为患重大疾病、特殊疾病、慢性疾病的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免费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在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基础上,再由商业保险最高报销15万元。
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和上个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待遇落实工作,坚持“按需认定”的原则,积极做好城区低收入家庭和困难居民家庭的认定工作,认定率和准确率均要达到100%。全面落实上个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月人均360元标准的生活待遇。
提高和改善五保供养服务质量
市民政局将改善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条件,进一步核定五保对象人数,换发农村五保供养证,全面落实集中供养年人均3640元、分散供养年人均1800元的供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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