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低保标准
2011年元旦起城市低保增至480元
2011年北京城市低保标准由家庭月人均430元上调为480元,上调幅度为11.62%。这是北京市2010年12月27日公布的2011年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方案。
为更好地保障本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北京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测算制定了2011年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方案,并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全市农村低保最低标准由家庭月人均210元上调为300元,上调幅度为42.85%。各区县制定本地农村低保标准的调整方案,经本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按现行标准执行,即: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月人均731元,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按照2010年7月1日各区县确定的标准执行。
调整后的城乡低保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本市停止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因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所增加的经费,由区县财政负担。
此次调整城乡低保标准,是为安排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而采取的一项具体措施。具体调整标准是根据本市低保调整机制有关规定进行测算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社会保障相关标准上调等因素而确定的。2011年调整时间从往年的7月1日提前到1月1日,调整幅度也是近年来最大的一次。
(四)最低工资 涨幅两成破千位居全国之首
2011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从目前的每月960元调整到每月1160元,月增加200元,增幅为20.8%。同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1元提高到每小时13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25.7元提高到每小时30元。
在人社部2010年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该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曾介绍,截至2010年上半年,我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地区是上海市,为1120元,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地区是北京市的11元。2011年调整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破千元,为全国最高。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北京市综合考虑2010年全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最低收入组人均生活消费水平以及其他社会保障待遇标准调整等情况,根据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有关办法测算作出调整。新标准将有利于缓解部分企业因工资较低而遇到的用工难问题。
(五)工伤保险
三待遇上调万余人受益
2011年,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也将进行调整。届时,伤残津贴从目前的人均每月2201元调整到2504元,增加303元;供养亲属抚恤金从目前的人均每月1262元调整到1412元,增加150元;生活护理费目前人均每月1444元,待2010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再作调整。
目前北京市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护理费待遇人员共10658人。这3项待遇调整后,社保基金全年预计增加支出220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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