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南京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
记者:请问我市在贯彻和落实《社会保险法》方面有什么举措?
答:《社会保险法》标志着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全面走上法治化轨道,是我国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结合《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我市将在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重点从三个方面来规划部署社会保障工作:一是扩大保障覆盖面。继续推进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等各类群体社会保障制度。重点推进被征地人员纳入城镇社会保障和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到2015年,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农村居民、城市居民、城镇职工等各类群体保障制度体系之间的衔接通道,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社会保险市级统筹。三是提高保障水平。结合工资和物价变动等因素,不断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住院、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支付水平。
记者:《社会保险法》确立了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基本框架。目前我市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如何?
答:从我市情况来看,“十一五”期间,全市基本建立了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了社会保障面向城乡居民及各种从业形态人员的全覆盖,社会保障待遇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服务不断完善。2007年,我市开始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推进“全民医保”。2008年,我市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率先在全国实现“全民养老”。继失业保险之后,2009、2010年分别启动医疗、生育、工伤、养老保险市级统筹,五险市级统筹全部实现。养老金人均月领取水平比“十五”期间实现翻番,达1709元。“十一五”末,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规定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5%和61.1%,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覆盖率均超过98%。
记者:为了确保这部民生法律顺利实施,我市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级政府、部门立即行动起来,采取切实措施加以组织和推动,为今年7月1日这部法律正式施行创造条件。一是开展广泛深入的普法宣传,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全市公务员的专项培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履职能力。三是抓紧修订完善我市配套政策法规,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四是加大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投入,保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整体效果。
记者:大力发展社会保险事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请问今年我市在社会保险惠民工程方面将有哪些新举措?
答:《社会保险法》在保障老百姓享受待遇、维护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方面有许多新亮点。比如,进一步扩大了社会保险保障范围,提高了待遇标准,社保实现全国转移接续等。
结合我市实际,今年将重点解决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一是重点推进外来务工人员、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二是畅通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原农村养老保险的转接通道,引导有条件的农村居民参加更高水平的养老保险。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水平和筹资标准。三是推进全民医保,重点做好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和在宁高校、中职、技校新生参保工作。四是积极稳妥地实施被征地人员参加社会保障办法,将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人员纳入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被征地人员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五是基本实现医疗、工伤和生育三险同城联网就诊结算,做好省内医疗保险异地就诊结算的配套服务。六是适时提高各险种的保障待遇水平,努力实现各险种之间的“相互适应、协调发展”。
记者:社会保险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还需要相对成熟、完善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安全、先进的信息系统,严格、有效的社保基金监管措施等保驾护航。请问我市在平台建设和基金监管方面还有哪些工作正在同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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