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按照江西省相关政策,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连续工龄加缴费年限未满15年的,由本人申请,可将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办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以个体参保缴费办理一次性支付的,其2003年1月以后为其个人参保缴纳的养老保险,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或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问题二:我之前在一家企业上班,交过一段时间社保,后来自己做生意就中断了缴费,现在想交社保,要怎么办手续?
解答:只需带身份证到参保的人保局业务经办前台办理接续业务即可。
问题三:我母亲现在已经63岁,超龄人员是否可以办理养老保险?如何办理?
解答:目前,江西省已有77个县(区)试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对于超过60周岁的人员,不需要缴费就可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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