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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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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有两种选择:一是可按本人59周岁当年的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到15年。同时,其一次性补足的缴费年限也按每年30元给予政府补贴。一次性补足金额和政府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二是也可不补足到15年,按个人账户实际储存额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答疑:

  1.参保缴费的中年人员需要注意哪些?

  答: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有两种选择:一是可按本人59周岁当年的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到15年。同时,其一次性补足的缴费年限也按每年30元给予政府补贴。一次性补足金额和政府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二是也可不补足到15年,按个人账户实际储存额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中年人员在开展试点之年未参保缴费或在开展试点之年参保缴费后有间断的,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不允许一次性补足到15年,按个人账户实际储存额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2.领保人员在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后死亡应该办理哪些手续,还可享受什么待遇?

  答:领保人员死亡后,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养老金,其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应在30日内将有效死亡证明提交给参保地社会保障服务所,并按规定领取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为死亡时本人上月养老待遇乘以12个月。

  3.领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还有余额的怎么办?

  答: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将该死亡人员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余额(扣除政府补贴部分)退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从死亡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来源:泗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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