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才算工伤?
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这个责任该由谁来负,花费的医药费用又该谁来承担?近日,市民肖先生打进行风热线,咨询关于上班途中交通事故医药费报销问题。接到肖先生的来电后,海盐县纠风办及时受理并下发了行风热线交办单,并及时转交海盐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上班路上摔倒在水泥路面
日前,记者连线肖先生,他讲了整个事情发生的过程,同时肖先生表示对此事处理的结果表示满意。那天肖先生跟往常一样开着电动车从家里出发去沈荡集镇上班,早上7时左右,肖先生驾驶的电动车突然不听使唤,继而发生侧滑,人和车都重重摔倒在水泥地面上。
“着地的一瞬间,突然一阵眩晕,我当时以为自己脑震荡了。”肖先生回忆说,等他坐在地上稍微清醒过后发现,原来地上撒着的黄沙才是罪魁祸首。“这一跤摔得太冤了!”肖先生说,等他清醒过后,赶紧拿起手机拨打了110。
交警赶到现场,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调取该路段的监控录像,找到了元凶——运载黄沙车的车主。经协商后,车主愿意承担一定责任。
后来,肖先生因治疗花费了不少费用,那么这个费用该由谁承担呢?肖先生一时没了头绪,于是就拨打了行风热线。
“我们接到行风热线发来的交办单后,马上与肖先生进行沟通联系,经过一系列查证,该事故非他本人负主要责任,认定为工伤,之后向他详细解释了报销医药费的相关手续及流程,告知工伤事故医药费支付的相关办法,后来为肖先生办理了相关医疗费报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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