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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两次放弃就业机会停发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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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按照规定,2011年7月1日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延长缴费满5年、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可在延长缴费满5年后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一次性缴费按照当地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办法执行。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可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主动放弃就业停发失业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当积极求职,接受职业介绍和培训。对连续两次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政府指定部门或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或培训服务的,应当认定其为主动放弃就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五项社保欠费分类对待

  2011年7月1日前,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形成的欠费,应当尽快补缴。

  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补缴本金同时按照对应缴费年度的记账利率加收利息,不再收取滞纳金,利息以复利计算。

  欠缴失业保险费,12月31日前补缴的,不再收取滞纳金。12月31日前仍未补缴的,从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补缴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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