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启动
涉及97个县,覆盖约240万城镇无业居民填补了养老保险领域最后一块制度空白
8月3日,全省推进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会议透露,我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下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启动。今年试点县共97个,可覆盖全省约240万城镇无业居民。这一制度的实施,填补了养老保险领域的最后一块制度空白。它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起,实现了全省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
符合条件者,在户籍地自愿参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介绍,自2011年7月1日算起,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居民养老保险的覆盖人群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符合条件者,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保。
今年,我省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县共97个(名单见附表),其中国家试点县85个,省试点县12个,共占全省119个县的81%,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省人社厅有关人士介绍,97个试点县将根据国家和省的安排,尽快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届时城镇居民即可办理参保登记。
年缴费分10档,多缴多得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在个人缴费方面,目前我省年缴费标准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今后将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政府还将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最低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45元、缴500元及其以上补50元。对城镇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原则上由当地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提高补贴标准,具体办法由当地政府研究确定。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不能冲抵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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