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各县市区农保经办机构为每名参保人员建立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保人员可到户籍(参保)地农保局、查询机或通过电话查询系统查询个人缴费、村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个人账户支出等个人账户信息。
13、问:参保人员死亡的,亲属能够继承权益吗?
答:参保人死亡的,无论是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还是尚未开始领取养老金,凡个人所缴费用及利息,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
14、问:如何进行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
答:我市每年4至7月集中开展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领取人员持领取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进行认证,对行动不便的,工作人员可上门认证。没有通过资格认证的,县(市、区)农保局及时停止为其发放养老金,待其补办有关手续后,从停发之日起补发并续发养老保险待遇。
对隐瞒不报、冒领、骗取养老金的,除追回非法所得外,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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