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山东省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今年10月1日起,全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65元。调整后的养老金标准从10月起执行,10月份增长部分将随11月的养老金一同发放,全市66。77万城乡居民将因此受益。同时,市人社局在全市范围内试点开展养老金发放“村村通”工程,参保人员不出村居即可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目标有望得到实现。
“四个统一”打破城乡壁垒
《济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意见》近日出台,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实现了养老金标准、缴费档次、缴费补贴、优抚政策“四个统一”。国家和省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启动之初我市将城乡居民养老金标准同步提高至每人每月60元。按照省里的要求,这次同步提高5元,达到65元。国家确定的“新农保”缴费为100至500元5个档次,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为100至1000元10个档次,我市统一规定为100至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历下、市中、槐荫、天桥、高新区和历城区“完全失地”街道统一为:缴费100元补贴30元,200元至1000元每增加100元,补贴增加3元,1500元补贴70元,2000元补贴80元;其他县(市)区和历城区非“完全失地”乡镇(街道)缴费补贴执行与“新农保”相同的政策。此外,对重度残疾人,由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档次保费。
养老金实行社保卡发放
今年年底前将为新农保参保人员发放社会保障卡68万张,该卡不仅是新农保参保人的参保凭证,同时也搭载了记录个人身份信息、记载参保人缴费历史、个人账户及养老金发放等多个功能。
此外,市人社局对“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改版升级,加载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功能,实现了城镇居民参保登记、缴费管理、待遇支付、财务管理、个人账户、查询分析等全业务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同时,通过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促成银行网络与社保业务网络成功对接,实现了“账在网上流、钱在银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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