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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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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深圳生育保险新政策,生育保险待遇除生育医疗费用外,还增加了生育津贴,深圳生育津贴领取有什么条件?金投保险网小编介绍,深圳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如下: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材料;

  (二)相关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

  (三)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

  (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

  符合《规定》第三十二条情形的,由职工本人直接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材料;

  (二)相关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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