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
医保制度“并轨”的效果究竟如何?会否影响参保积极性?对医保基金的管理有怎样的作用?
覆盖范围过半:减少重复参保和投入
2003年与2007年,我国针对农村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分别建立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对于健全全民基本医保体系、满足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近年来,两项制度城乡分割的弊端逐步显现,重复参保、重复投入、待遇不够公平等问题日益突出,不仅增加政府的管理成本和负担,而且不利于社会公平和人员流动。
“以前在老家参加了新农合,每年缴纳一百多块钱,生病后医疗费可报销一半以上。”湖北仙桃农民王宇说,到武汉打工后在武汉看病,新农合不仅报销比例没有老家高,开的一些药还报不了。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背景下,许多农民工遭遇这种情况。现在,这一状况正在得到改变。
今年1月,国务院印发文件,决定整合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的“六统一”。同时明确了出台相关政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提出各省(区、市)须在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做出规划和部署,各统筹地区须在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记者梳理发现,已有多地实现城乡医保统一管理,加上国务院文件印发前已全范围实现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目前这一数字已经达到17个。
“通过整合医保基金、统一定点管理,参保居民可以享受到城乡一体化的经办服务,城乡居民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也会更方便。”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褚福灵说。人社部数据显示,仅山东一省整合就剔除重复参保250万人,当年节约财政重复补助资金8亿多元。
报销范围扩容:差别缴费逐步过渡
城乡医保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医保管理服务实现一体化,城乡居民待遇普遍提高,不少地区新农合用药目录得到大幅扩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