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法》实施带来四大压力
主持人:《社保法》今年7月实施,会对深圳造成哪些影响?深圳现行的社保法规和规章会否改变?
黄险峰:深圳社保就好比一个大食堂,今天能来吃饭的人到底是多少?由于深圳的务工人里80%都是外来人员,外来人员有流动性,每年来深圳吃饭的人是多少,没有办法计算,这才是最大的困难。具体来说,《社保法》实施对深圳有以下影响:
一大影响是养老保险全国转移。
随着养老关系的自由转移、流动后,转入深圳的人群不可预测,另外转进来的人群年龄分布也会对社保基金有影响。
二是要求社保基金先行垫付工伤保险。
发生工伤后单位不支付的话,先由社保基金支付,再由社保向单位追索。深圳每年工伤保险处理的大概是5万多宗,如果有1%,就有500宗案子,需要社保垫付追索的话,是相当庞大的工作量。
三是失业保险,按《社保法》规定,非深户失业人员也要购买失业保险。
非深户在深圳占多数的情况下,每年领取失业保险的人数在全国来说都显得非常多,特别是就业服务方面,将会承受非常大的压力。
四是生育保险的变化,目前生育保险可在医院实施记账,不需要事后报销。
按《社保法》规定,社保基金要给生育保险的人员发放生育津贴,这涉及到人员资格的审查和标准的发放问题,必须到柜台处理,预计窗口每年有9万-10万人领取生育津贴,压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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