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独生子女保险计划启动
不用额外增加支出,独生子女父母只需根据自愿的原则,将每月5元的独生子女奖励费累积成每年60元,就可以为孩子买一份意外保险,一旦独生子女发生疾病身故、意外身故、意外医疗、重大疾病等,便可获得超过6万元的最高保障。昨天,上海市人口计生委、上海保监局、市计生协、市人口福利基金会在浦东新区联合举行“上海市独生子女保险计划启动仪式”,全面启动本市独生子女保险计划。上海市副市长赵雯出席会议并讲话。
独生子女保险计划是由市人口计生委、上海保监局共同推动的第一项计划生育保险产品。根据相关实施细则规定,独生子女保险计划保费为每年60元,保险期限为1年,这相当于上海一对夫妻全年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在保障金额上,对已投保的独生子女因疾病身故可理赔4万元;意外身故可理赔4万元;重大疾病可理赔2万元;意外医疗最高理赔5千元(100元以下免赔,100元以上部分按80%赔付),其最高保障超过6万元。
独生子女保险计划的承保对象为出生满30日至16周岁的独生子女,其父母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据统计,本市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家庭已达70万户(母亲49周岁以下,子女16周岁以下)。
独生子女保险计划针对性强,主要侧重于意外和重大疾病的保障,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和学生平安保险不重复,又有互补作用,进一步完善独生子女的保障体系。“独生子女保险计划在群众自愿投保基础上,通过低投入获得高保障,切实提高独生子女家庭抵抗风险的能力,增强独生子女家庭的安全感,消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市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一、如何购买独生子女保险?
以自愿投保为原则,每对独生子女父母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购买1份。
1、购买保险时,需携带证件:独生子女父母的《上海市户口簿》或者《上海市居住证》,以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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