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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保法实施后居民医保住院费可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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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目前,合肥五项保险已经出台了完整的参保政策,社保法实施后,不同险种均在政策上进行了若干调整。

  答:职工医保费包含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医疗救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安徽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照10%的比例缴纳;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个人参保的,可以自愿选择10%或者6.5%比例缴纳。即须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参保人员在参加职工医保的同时,应当参加医疗救助保险。医疗救助保险费暂定为每人每月15元,由个人在缴纳医保费时同时缴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由个人一次性缴纳20年的医疗救助保险费。

  6个月享待遇

  问:参加医疗保险后,何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答:个人自缴费之月起,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后享受城镇职工医保待遇。其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满后次月接续并足额缴费的,即可连续享医保待遇。

  【最新政策】

  养老险可漫游不足15年可补

  今年7月1日社保法实施后,合肥对养老保险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人社部门介绍,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肥市区今年未被列入全国试点范围,不过已经完成了摸底,并拟定了实施方案,将报市政府审批,最迟明年推行。

  "过去合肥市的企业职工到退休年龄时,参保年限不足15年的,被要求一次性退回所有保费,但现在不一样了,假如一名参保者,到了退休年龄,其养老保险只缴纳12年,此时,他可以选择一次性退回保费,也可以再补缴3年费用,合肥将为这部分人员单独建立一个账户,等到其补缴时间结束,再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社部门说。

  此外,根据国家的新政策,目前,合肥已经建立了养老保险跨区域转移的政策制度,如果合肥地区的职工到外地工作,人社部门开具相关证明,将会把其养老险账户数额转移到职工迁移地,迁移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不会受到影响。

  【热点指南】

  自由职业人员个人身份参保

  每月1~24日办理

  问:自由职业者如何参保,在哪参保?

  答:合肥市内非农业户口,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期间的自由职业人员,都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办理人员可于每月1日至24日之间的工作日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蓝底彩照3张、个人档案,到合肥市庐江路与金寨路交口合肥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所办理。

  问:个人具体缴费多少?

  答:个人参加养老保险后方可参加医疗保险,缴费可按年,半年,季度或每月,个人参加养老保险月缴费额为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可在安徽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100%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比例为20%,月缴费基数分13个档次,个人最少要缴300多元。

  问:外地人可能在合肥参加养老保险?

  答:不能。如在合肥重新就业,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在合肥参加,之前的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

  三种情况可办退休

  问:退休的条件是什么?

  答:三类情况可以办理退休,一、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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