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梅今年格外关注“未婚妈妈”的相关问题,她说:“我国的各大城市,未婚生育的女性已经成为社会生活中不可忽视的‘未婚妈妈’的群体,这个‘未婚妈妈’群体。应当引起社会重视的是,这些未婚妈妈,大都年龄偏小,经济自立能力偏弱。她们还要面对主流社会的一些歧视和排斥,精神上和经济上的双重负担,使耐受力弱的‘未婚妈妈’朝不虑夕、常常面临很多的生存困难甚至危机。”她说。
据张晓梅介绍,目前阶段,尽管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受婚生子女同样的待遇,但落实这种底线待遇的几乎为零,加上传统婚姻文化的压力,“未婚妈妈”及孩子处境维艰,难以享有与婚生子女和双亲家庭及社会相关的待遇。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未婚生出的孩子不能越过的界限,为此往往沦为黑户。
为了帮助这些特殊的女人和孩子,体现一个较高幸福指数国家对非主流生活方式的包容与关照,应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来设立“未婚妈妈”扶助基金,援助那些面临困境的弱势群体,给无辜的孩子以正常的生活,给“未婚妈妈”以新生活的希望。
援助内容应该包括:为没有住处的“未婚妈妈”提供临时住宿,聘请专业的心理医生为她们做心理辅导,提供婴儿临时寄养、收养信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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