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南京市参保人员流动到外地就业参保的,则这么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一是参保人员凭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南京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二是南京社保经办机构核对缴费信息后,出具参保缴费凭证。三是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四是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南京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五是南京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向新就业地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六是待基金到账后,新就业地凭信息表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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