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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城镇居民社保明年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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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东城镇非从业居民60岁后可终身领取养老金,不缴费的也可每月领到55元。近日,《广东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下发。

  参保人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其中,对于已经年满60周岁、未定期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一次性缴纳不超过15年的养老保险费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转移户籍跨地区迁移个人账户可转走

  《实施办法》规定,参保人不得退保或提前支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参保人因户籍迁移跨地区转移的,可将其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

  已经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仍继续在原参保地领取养老待遇。参保人出国(境)定居的,可继续在原参保地领取养老待遇,也可以经本人申请,将除政府补贴资金外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参保人死亡的,除政府补贴资金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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