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贯彻国家、省文件规定的同时,济南按照统筹城乡的原则,对缴费档次进行了统一,在国家和省规定的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的基础上,又增加了1500元和2000元两个档次。对缴费补贴标准予以明确,历下、市中、槐荫、天桥、高新区和历城区部分街道办事处(原则上市建成区内已完全失地的街道办事处)统一为:缴费100元补贴30元,200-1000元每增加100元,缴费补贴增加3元,1500元补贴70元、2000元补贴80元。在此基础上,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可自行上调。章丘市、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和历城区的其他乡镇缴费补贴按与新农保相同政策,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
待遇提高长缴多得,重点倾斜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镇居民的个人缴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符合领取条件,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省里的规定,45周岁以上的居民,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同时也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39。国家和省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55元,是综合考虑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的。我市在此基础上,将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同步提高至每人每月60元。同时,针对重度残疾人平均寿命低于正常人的实际情况,将其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提前至55周岁。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