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不断加大投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梅州市社会保障总支出达2090211万元,年均增幅25.4%。其中,社会保障总支出达625366万元,比2006年增加372208万元,增长147%。近年来,该市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完善住房、社会养老、医疗以及社会救助等各种保障体系的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构建起一张坚实、细密的社会保障安全网,为加快绿色的经济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梅州作贡献。
住房有保障:完善农房统保制度
为完善农村风险防范与灾害事故补偿机制,2008年,该市在全省率先建立政策性农房统保制度,农户不负担任何保费,由市、县(市、区)政府统筹全额进行投保,每户缴交保费7.5元,全年每户最高理赔额可达3000元。政策出台以来,该市不断对政策性农房统保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在2009年9月底出台的新政策中,规定普通农户每户每年最高保额10000元,13万民政重点保障对象农户每户每年最高保额13000元;每户保费8.3元,其中省财政补助4元,其余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各负担50%。目前,全市承保农户达91.33万户,保险费758.05万元。据统计,全市理赔2400多户540万元。
在自然灾害面前,农户住房有了保障。而城乡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也在不断得到解决。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至6月底,该市保障性住房已开工3136套,开工率为87.47%,完成投资1.18亿元。同时,发放住房补贴新增510户。
生活有保障:推进社保扩面征缴
该市按照“低起步、广覆盖、能提高、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建立了“政府主导、个人缴费、财政补贴、百姓实惠”的新农保制度模式,探索出了一条适合山区实际、对欠发达地区具有示范作用的农保之路。2010年1月,该市率先在全省山区市全面铺开新农保工作。至今年6月,随着梅江区、蕉岭县、丰顺县被列入省第三批试点县范围,该市率先在全省实现新农保试点全覆盖。在开展新农保工作中,该市还把解决困难群体参保问题与推进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相结合,确保贫困家庭60周岁以上人员全部纳入新农保范围。目前全市551个贫困村中共有3.1万人免费参加了新农保。到今年6月底,全市有70多万人参保,累计保费收入13.2亿元,37万人享受了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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