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部提出,引入社会监督可扩大公众参与权。各地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作为社保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险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都要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和社会各方意见。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建立听证会制度。社保决策情况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还要完善监督举报制度,设立举报信箱、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要积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研究制定举报奖励办法,落实举报奖励资金,提高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积极性。此外,各地还可聘请有较强政策水平,热心公益事业、秉公办事的社会监督员。
对社会监督发现的问题,举报或反映人要求告知情况的,相关部门要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对于举报或反映问题查证属实的,要及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要依法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压制或打击报复举报人,不得违规泄露举报人信息。
此外,人保部昨天还下发了今年社保基金监督工作要点,提出今年将按照国务院部署研究拟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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