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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半年涨三次散工“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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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悉,对灵活就业人员来说,缴交社保除了个人部分,还要补上单位部分,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是同等低收入,一个无固定工作人员和一个有工作人员相比,无工作的人员社保缴费负担反而负担重。
  社区工作者:转入街道参保负担减轻

  42岁的张女士家住海珠区金沙花园,她在8月3日办理了停止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的缴费。“其实,我已经7个月没收入了,这7个月我也没有缴费,今天索性来办理停保”。早年下岗的她,一直靠打散工的收入维持生活,从缴费600元的时候,她就开始不缴费了。

  不过,与其他很无奈而停保的人员相比来说,她是幸运的,她说现在申请到了社区的公益性岗位,“政府有文件照顾40、50岁人员,我申请到了社区的岗位,虽然收入也不高,但社保缴费低了”。她高兴地告诉记者,她问过街道了,她能在所在的街道办理缴纳社保,一个月只要300块钱左右,负担减轻了很多。

  连涨原因

  ●优惠政策取消

  ●去年职工平均工资延迟公布

  ●今年职工平均工资正常公布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在广州市,此类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是按照广东省上年度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而医保则按照广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4%。而社保年度则为7月1日开始至次年的6月31日结束,社保缴费基数在每年的7月调整。

  但今年为何除了在7月份上涨一次外,之前的1月和3月又分别上涨了一次?就此记者昨日采访了广州市人社局养老处处长李程,他表示,今年1月的一次上涨,是因为此前因金融危机而出台的优惠政策在去年12月底结束,1月1日实行原有的政策;而今年3月的上涨是因为用于基数计算的2009年度平均工资迟迟未发布,该数据原本应在2010年的7月前并于2010年7月开始采用,但最后该数字却延迟到了到今年3月才发布,因此,调整从今年3月开始。但随后2010年度的平均工资发布,新基数从2011年7月开始采用,因此造成7月社保费再次调整。

  街坊呼声

  收入未能向平均数看齐,但社保支出做到了

  社保基数一刀切,低收入者“压力山大”

  在目前的政策下,不少灵活就业参保人心底最大的期望是社保费能够降低。记者了解到,广州市曾经有过相应的优惠政策为参保人减负。2009年金融危机,广州市曾降低过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医保缴费基数和比例。一直都在参保的林姨就表示,“2009年到2010年7月前,我养老、医保、重大疾病和补充医保全部加起来一个月才400多元”。林姨说,虽然对回到400多元的缴费不抱希望,但888元也实在是太贵了。

  海珠区的个体户梁小姐就表示,“我们一家两口开一个小当铺,两个人平均下来收入还达不到广东省的在岗月平均工资3363元,却每个月都要按照这个工资标准为基数去缴费”。她期望能按照个人的实际工作收入作为缴费基数。林小姐认为,现在大多数从事小买卖或者打散工的人,收入远远达不到广东省、广州市的平均工资水平,在采访中也有不少人都抱怨自己收入远低于平均工资的水平,却要以这个为基数来计算,加重了他们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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