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社保局网站
问:我是失地农民,九七-零八年参加农保,零七年起参加社保,据市政府发文零八年补交了九七-零七年农保转城保的差额四万三千元,现在失地农民补贴没有了,村里在搞农龄折算工龄,最高可折算十年,如果我不补交,就可以折算十年,现在折算了五年多,四年多的损失怎么办
答复:
你理解错了。是两个概念,你既有农保,有又城保,还是失地农民,根据规定,你参加农保的年限和失地保养保障的年限都可以按规定分别转为城保年限,合并计算。你不补交,也是五年多,是两会事。
一、先说农保转城保的问题。根据《市政府关于贯彻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意见》(锡政发[2008]103号)的规定,在2008年底前由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原农保”)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城保”)的人员,可选择按补齐城保差额、折算缴费年限或封存农保账户的办法转接两种养老保险关系。具体补差办法按劳动保障局《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保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养老保险关系转接问题的处理意见》(锡劳社险[2002]6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接办法的通知》(锡劳社险[2007]9号)以及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折算办法为:将原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城保,自衔接之日起,按锡劳社险[2007]9号文规定的城保缴费标准向前折算成城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折算的缴费年限起始时间早于本人参加原农保时间的,超出部分的原农保账户积累额不再折算,由农保机构退还本人。
封存办法为:原农保账户积累额由农保机构封存并继续计息,到达退休年龄时,将原农保账户积累额并入城保个人账户,按城保办法计算养老待遇;或者由农保机构在原农保人员转入城保后,将原农保账户积累额一次性发给本人。
可自愿领养老金或取空原农保账户
原农保停止办理基金征缴业务后,未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范围的参保缴费人员,保留原农保关系,个人账户予以封存,并不间断计息,至其参加城保后,按规定转接两种养老保险关系;或到达原农保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时,按原规定领取养老金;经本人申请,也可提前将原农保账户积累额一次性发给本人。
二、第二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统一实行保障安置。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征用土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锡政发[2004]103号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年龄段的人员,实行保障安置,纳入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范围,按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具体办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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