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公布,上调乌鲁木齐参保职工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1480元/人,上限调整为7398元/人,分别比2010年上调了192元和960元。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相关人员介绍,此次上调社保缴费基数,是由于2010年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所上涨。
据悉,本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一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2010年,自治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9593元/人,月平均工资2466元/人,分别比2009年上涨3845元和320元。按照月平均工资的60%,相关部门确定了今年首府社会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的下限,按照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了上限。
参保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由所在单位根据职工本人2010年度1月至12月的工资性收入申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01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参保单位职工,按1480元确定缴费基数;高于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参保单位职工,按7398元确定缴费基数。
自治区地方国有农牧企业职工,2010年年平均工资为11837元,月平均工资为986元。按此确定其2011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92元,上限为2958元。
相关人员表示,新的缴费基数启用将追溯至今年1月,在本年度内(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不作变动。6月份,单位除缴纳当月正常应缴额之外,还需缴今年1月至5月基数差额。
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按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466元申报其缴费基数,此为高标准缴费基数。
相关人员提醒灵活就业参保人员,5月20日集中划扣参保费用时就将按照新月缴费基数执行,划扣时还会补扣今年1月至4月因基数调整造成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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