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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指挥监控系统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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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委托,拟对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保障监察指挥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0-ZB0743,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0年12月9日至2010年12月15日五个工作日。

  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6.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6.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

  6.4投标人必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7.购买招标文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12月10日起至2010年12月29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8.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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