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漂族”交社保患重病无法报销 昆明无此规定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一位二十多岁的男孩,大学毕业后到北京工作,拿着外地户口在京交社保,不幸得了肿瘤。女友打电话咨询医保报销,却被告知有这样一项规定,特殊病种外地户口不能报销,丧失工作能力就不提供保障了。
因为户籍问题无法享受市民待遇
都市时报记者查阅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4年发布的185号文件《关于基本
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第二条规定为:患有恶性肿瘤进行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以及进行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等不具有劳动能力的外地来京人员,不属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其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和大额互助资金不予支付。
工作人员告诉小熊:“我们出台这个政策是因为很多外地人到北京骗保,所以外地人口一旦患有恶性肿瘤一律马上停掉医保。”
为了防止骗保而将户口制度与社保相关联。但外地来京人员交纳的医保费用却与本地居民相同,在交纳了同等费用的情况下,无法享受同等待遇,究竟是谁在骗谁?更何况,社保的存在本就是为了帮助市民面对社会风险提供保障机制的。
“户口制度关联的社保,对社保缴费者(非京籍户口)不公。”北京一家保险公司的顾问吕先生谈到此事,对都市时报记者说。
吕先生是网友“liuchangmin”的丈夫,那天,妻子发了微博后便和从事保险工作的丈夫讨论此事。
这几天,吕先生查阅了相关资料。他认为,社保最理想的状态当然是一视同仁,同等交费享受同等待遇。“或者呢,让我们有自己的选择。”他向记者举例,在北京的工作单位可以直接从工资里扣除“五险一金”,或者允许单位人员到自己的户口所在地交钱。
但是目前,“在京的所有企业,必须为员工交社保,员工的社保交费直接从工资里边扣除,非京籍的员工也必须在北京交社保。这是强制的。”吕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