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凡已参加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除继续享受老农保养老金外,还可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可先参加新农保,待我省新老农保衔接政策出台后,再与老农保衔接。
6、低保人员能否同时参加城居保?
答:可以参加。政策规定已享受低保待遇人员可以参加城居保,60周岁以下人员与其他参保人同样缴费;60周岁以上人员其享受待遇只叠加、不冲减,即可同时享受城居保待遇,且原低保待遇不变。
7、参保人死亡怎么办理后续手续?
答: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等比例支付剩余部分外,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在参保人死亡1个月内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终止手续。
8、新农保政府咋补贴?
答:哈市新农保规定,参保人员年缴费100元补贴30元;年缴费200元补贴35元;年缴费300元补贴40元;年缴费400元补贴45元;年缴费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档次的均按50元标准进行补贴。
9、新农保缴费年限多少年?
答:新农保政策规定,新农保实施时,参保人员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未满45周岁,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10、土地被政府征收能否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答:按规定土地被征收(征用)时,土地全部或大部分被征收的(界定50%以上的),且依法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年满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的在册农业户籍人员可以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来源: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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