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数,按12%的比例给予财政补贴,其余8%部分,由个人承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7%给予财政补贴,其余2%部分,由个人承担。其中,符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资金中列支。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满,继续由财政资金给予补贴。
环卫工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缴费由单位全额承担,所需资金由财政全额补贴。
社保关系可转移接续
环卫工人原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待遇不能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