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办证种类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三、所需材料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2.非本市户籍的就业人员提交有效的广州居住证复印件,交验原件。3.非本市户籍的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以及学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4.其余所需材料参照本市居民的标准执行。
四、办证流程1.上网申请。申请人登陆广州金盾网(http://www.gzjd.gov.cn)网上申请系统,根据提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及申请办证类别;预约前往出入境办证大厅递交材料的时间。2.前台面见、验核材料。申请人按照网上申请时的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验核申请材料并缴费。3.领取证件。申请人可选择邮寄、或到递交申请材料的出入境办证大厅领取。已在我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过港澳个人游签注的,再次申办同类签注可通过办证易等电子化便捷方式申请,无需到出入境办证大厅前台申请。
五、办证时限自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30日内签发(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六、受理部门、地点、时间1.受理部门。就业人员按缴纳养老保险所属区、县级市到属地公安机关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可选择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各院校所属的公安机关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2.受理时间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各区、县级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时间,请拨打其咨询电话了解。在广州再次申办港澳个人游签注的,可通过广州金盾网、电话或到市、区(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24小时自助受理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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