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不得低于1991元
据悉,用人单位以2011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包含计时、计件工资、各项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其中,201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318元/月,较上年度增长13.63%。
记者了解到,2011年度在岗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最低为1752元。而2012年度,职工个人工资总额低于2012年度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3318元×60%=1991元),按不低于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高于2012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3318元×300%=9954元),按月平均工资300%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
1.张某工资总额为1800元,低于1991元,那么其社保缴费基数不得低于1991元。
在此基础上,张某应缴的养老保险最低应缴费1991×8%=159.28元,医疗保险最低缴费1991×2%=39.82元。
2.张某工资总额为10000元,高于9954元,那么其社保缴费基数则为9954元。
在此基础上,张某应缴的养老保险最低应缴费9954×8%=796.32元,医疗保险最低缴费9954×2%=199.08元。
个体户最低缴费基数为2654元
事业单位人员将按2011年年度档案工资、各种津补贴及奖金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
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户主及帮工,按不低于201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即不低于2654元。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按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缴费。
按相关规定参保的农垦企业职工,缴费基数的调整,以南昌市人社局明确的2012年度全市农垦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各县(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参考依据。
温馨提醒
个人养老金可选择不调整
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执行时间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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