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海南省出台政策,对跨省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作出规定,解决了长期以来因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不顺畅而影响参保者享受社保待遇的问题。
信访少了“老大难”妥善解决促和谐
几年来,一批社保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置,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可以领养老金了,我高兴啊。”66岁的洪玉泰是文昌市琼剧团一名未参保超龄职工,从今年初开始每月可以领到养老金1595元。正是海南省对未参保超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出台政策,洪玉泰等3万名未参保超龄人员的养老金问题,才得以彻底解决。
为解决长期困扰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保险历史遗留问题,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思路,在完善政策、筹措资金上下功夫,有效解决了一大批社保事业发展的历史欠账,涉及社会保险的信访事项连年明显下降。
从2008年至今,将海南农垦46.6万名在职、离退休人员移交给所在市县,实行属地管理,使得农垦广大职工社会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农垦民生明显改善;
从2009年开始,海南省把5.8万多名破产国有企业、国有困难单位、非国有困难单位的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
到去年底,海南省提前一年将所有“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老工伤”历史遗留问题也圆满解决;
老大难解决了,民心暖了,群众来电来访开始逐年下降,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继2008年海南省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之后,从今年起,海南省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实现省级统筹。至此,海南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五项社会保险省级统筹,标志着海南省社会保险水平上了新台阶。全省从业人员的社保待遇得到大幅提升,人民群众将得到更大实惠。
如今,以人均GDP突破4000美元为标志,海南综合经济实力跨上了一个新台阶,将更有条件、更加自觉地推动社保事业迈入一个新阶段。
海南再次踏上社保新征程,百姓那张张笑脸一定会更加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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