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是非常危险的,一经查出,购房者将承担很大的风险。”今天,成都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为销售住房,而别有用心地忽悠购房者‘补缴’社保,这种做法是对消费者极度不负责任。”
该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为打击个别不法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参保资格、利用房屋限购政策非法牟利的不法行为,前段时间市社保局主动与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取得联系,共同商讨应对措施和解决方案。
就利用信息技术规范社保证明开具工作,三部门达成了一致意见:一是非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员在本市主城区购买商品住房,须持本人社会保险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参保缴费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作为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二是购房者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时,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购房者及时登录“成都市劳动保障网”,复核其个人参保缴费信息;三是购房者在办理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时,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应指导购房者及时登录“成都市劳动保障网”,复核其个人参保缴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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