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日,一项惠及上百万少年儿童的民心工程——《深圳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开始实施,此举不仅填补了深圳医疗保险多年的一个空白,更标志着深圳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全民医保”。深圳从此形成了包括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少儿医保等“多层次、广覆盖、待遇好”具有深圳特色的全民医疗保险体系,并逐步实现在医疗保险方面待遇全国最高。
少儿医保,福荫百万儿童
2007年,少儿医保开始实施,让不少家庭欣喜若狂。“在我们穷途末路的时候,得知深圳少儿医保制度开始实施,我们通过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绿色通道’为孩子办理了参加少儿医保的手续。”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父母对记者说,“当年我们参保只花了75元,但社保基金为我们解决了3.5万元的医疗费用,让孩子及时做了手术。”家长们对新制度的推出纷纷叫好:“深圳推行少儿医保制度,缴费低,保障好,对大部分家庭的孩子来说都可以得到很好的保障,政府为孩子办了一件大好事。”
最值得一提的是,深圳是移民城市,各路人才都为深圳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为了让更多的特区建设者享受到社会保障,我市允许在深打工的外来劳务工子女也能参保,而且市财政同样给予每人每年75元的补贴。根据少儿医保政策规定,我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非本市户籍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少年儿童,与其父母一起在深圳居住,如其父母任何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也应当参加少儿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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