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医保中心发出通知,2013年度全民医保保险费即日开始征缴,逾期未能足额缴费的参保人员,2013年度将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郑州市城镇居民医保2013年的医保费已从7月1日起开始缴纳,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应及时缴纳2013年度参保费用,12月20日前未能足额缴费者,将不能享受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统筹支付待遇。
集中缴费期间,已参保居民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直接前往市内任一郑州银行储蓄网点缴费即可。初次参保人员,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前往户口所属社区办理参保手续;已参保却因故停保人员,应先前往市医保中心办理续保手续。
按照规定,我市2013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18周岁以下参保居民,每人每年缴费30元;18周岁以上居民(含18周岁),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180元;参保大学生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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