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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因病提前退休11月开始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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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11月1日起,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5周岁以上,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以上,缴费期间患病,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以上年龄的可以申请办理因病提前退休。今年,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报名时间从11月1日开始到11月15日结束。

  近日,记者从市社会劳动和保障局采访得知,从11月1日起,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以下简称“因病提前退休”)申请报名工作将正式启动。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实行自愿申请、公开报名、严格劳动能力鉴定,各环节均请纪检部门实行全程监督的办法,以确保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都能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待遇。

  申请因病提前退休须符合条件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2012年度因病提前退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012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50周岁以上(1962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档案原始记载为准,下同),女年满45周岁以上(1967年12月31日前出生),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以上,按照原劳部发〔1994〕479号文件规定的医疗期内医疗终结或者医疗期已满的,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国有、集体企业原固定工或者劳动合同制职工,可以申请办理因病提前退休。

  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满10年以上的原固定工或者劳动合同制职工,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后因企业破产、改制失业后,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继续缴费的,缴费期间患病按照原劳部发〔1994〕479号文件规定的医疗期内医疗终结或者医疗期已满的,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以上年龄的可以申请办理因病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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