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使用新的工资标准后,成都市个体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加大病互助险、生育保险,每月总缴费标准为:
养老保险选一档(60%)的,月总缴费611.57元;
养老保险选二档(80%)的,月总缴费737.97元;
养老保险选三档(100%)的,月总缴费864.37元。
成都市原国有破产企业分流自谋职业人员和参加住院统筹社会保险的,养老、医疗、生育三个险种,月共缴费为:
养老保险选一档(60%)的,月总缴费509.56元;
养老保险选二档(80%)的,月总缴费635.96元;
养老保险选三档(100%)的,月总缴费762.36元。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