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企驻厦代表机构、各人事代理单位:
根据厦门市地税局关于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和申报办法的通知,今年我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申报工作从5月10日开始至6月23日止,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从7月1日起生效。现将有关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平工资。2011年厦门城镇在岗职工月社平工资为3842元;其60%为2305.20元;300%为11526元;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以政府公布为准。
二、本市参保人员(含外来按“厦门市户籍”缴费的)。养老、医疗和生育保险以员工本人2011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月平均工资低于社平工资60%的,按60%计缴;超过社平工资300%的,按300%计缴。工伤、失业保险以员工本人2011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所有缴费比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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