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港澳台和外商机构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分支机构)持《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及复印件
⑵《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5)《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及复印件
注:与您的开户行签订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协议时可能需要填写的有关社保中心和医保中心的内容如下(医保和社保分别扣款):
社保全称——北京市昌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社保简称——昌平社保中心
社保中心开户行名称——昌平工行城关分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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