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市2013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正式出台,相比2012年,明年的政策有了微调。新政策具体调整了哪些方面?嘉兴市卫生局医政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解读。
人均筹资总额提高
这几年,我市合作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总额一直稳步增长,2012年达到了500元,2013年,人均筹资总额仍然要增长,标准是“不低于560元”。
“和往年一样,这560元四六分,个人出资224元,政府财政安排336元。”医政处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事实上,我们之所以说‘不低于560元’,意思是有财政条件的还可以进一步提高标准。据我们了解,明年海宁的人均筹资总额要达到660元,桐乡可能在600元左右。”
报销比例适当提高
对于参保市民来说,人均筹资总额提高好,但更实际的是看病后报销比例的提高。不过,记者昨天获悉,2013年看病后的各种报销比例并没有“普涨”,而是适当有所增长。
据介绍,明年县级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达到75%,这比2012年增长5%。此外,全市各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将达到40%,这也比2012年增长5%。“报销比例之所以没有大幅提高,一方面是之前的比例在我们看来已经比较合适,另一方面,我们也要通过对报销比例的控制,引导小病进社区。”医政处有关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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