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就是我的钱,我居然不能用!”市民丁女士对此表示难以理解。记者昨日在福田区一家医保定点药店随机采访了十位市民,其中有七位表示“从未听说过刷社保卡还有门槛”。
“刷医保卡对余额有要求,是从2006年开始的规定,只是最近才被大家广泛注意”,网友吴秋榜一直关注社会医疗保险的情况,根据他的观察,新实行的医药分开制度鼓励市民凭诊断书自行选择在药店还是医院买药,加上参加综合医保的“新深圳人”群体越来越大,才使得许多市民注意到这一问题。但是,正因为“医保政策一贯模棱两可的态度”,使得市民对许多问题都很费解。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在定点药店刷社保卡的最低余额限制与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月平均工资”)相挂钩。随着月平均工资的年年上涨,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刷社保卡的最低额度增至4595元。
深圳市劳资论坛发起人、农民工吉峰认为,为刷社保卡设定余额限制是肆意侵犯参保人权利的行为,而且这个最低额度也是由参保人去实践过才被发现的。“我自己的社保卡,我有权利决定它应该怎么花”,正在药店买药的王女士说。
社保局回应:为给门诊留下看病钱
对此,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持有社保卡的市民均为综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而最低余额限制是为了保障这些参保人的门诊治疗需求。因为深圳市综合医疗保险没有设立门诊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应首先保障门诊治疗的需求。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如果不设最低限额,个人账户用于非门诊治疗的其他支出,当无费用可支付时,会影响参保人的门诊治疗。在药店购买非处方药属于门诊治疗的辅助手段,应该区分主次。
而为何广州等城市没有对社保卡购买药品设定余额限制呢?社保局负责人回应称,不同城市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医保政策,深圳的综合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及相关模式符合城市特点,制度亦行之有效,暂时没有更改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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