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社保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费计算方法
广州市(不含从化市)灵活就业参保人缴纳养老和医疗等四险的参保缴费额同时进行调整,由801.2元调至888.76元。其中养老保险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比例为20%(即3363元20%=672.6元);住院保险以本市上年度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比例为4%(即4541元4%=181.64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以本市上年度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比例为0.26%(即4541元0.26%=11.81元);补充医疗保险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比例为0.5%(即4541元0.5%=22.71元).
广州市地税局提醒用人单位,灵活就业的缴费人则要注意在每月15号前及时存够当月应扣费的社保费额,如当月15日前未能成功缴费的,应在当月31日前进行补缴,否则可能影响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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