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到2015年,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全面运用,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应用,建设省级社会保障卡制作中心及其支持系统,完成发放4000万张,覆盖60%以上户籍人口。
四是加强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县、乡两级就业和社会保障各项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做到在全省范围内服务场所标识、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标准的规范统一,努力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是明确公共服务机构和人员。加强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设置,行政村(社区)设置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岗位,聘用专兼职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可设置特定公益性岗位,聘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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