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凡年满16周岁(不包括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具有宜昌市城区户籍(不含夷陵区),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的市民均可参保。有意参保的城镇居民到居住地居委会、农村居民到户籍地村委会,提出参保申请。其中,缴费标准分为15个缴费档次:即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400元、1600元、1800元、2000元。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度缴费,但不能预缴或趸缴(一次性交完所有保费)。据了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①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不再缴费,每人可以按月领取60元的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按规定参保缴费;②年满4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距离领取年龄(60周岁)不足15年,此类人员有两种参保缴费办法:一是连续不间断按年缴费到60周岁。二是可以补缴保费,允许向前补缴不足15年期间的保险费。
居民在缴费的同时,政府还将给予四类补贴,其中包括:
①正常缴费补贴。参保人按年正常缴费,每人每年享受政府财政补贴30元,直接进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参保后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或隔年补缴的,中断期间及补缴年限不享受此类补贴。
②一次性补缴补贴。制度实施当年,46-59周岁的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部分的保险费,其补缴年限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制度实施当年未补缴的,在60岁前也可补缴不足15年部分的保险费,但补缴年限不再享受政府补贴。
③长缴补贴。对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基础养老金加发3元。
④残疾人补贴。对市残联认定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即每人每年100元),同时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有经济承受能力的,也可在政府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的同时,选择更高档次缴费,提高个人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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