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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将医保药店的非药品经营面积限制在3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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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防止医保卡变成消费卡,今年3月初,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广州人社局”)打算出台政策,将医保药店的非药品经营面积限制在30%以下,并要求设置封闭专区。
  广州健民连锁药店的经理陈元辉也向本报记者表示,多元化是他们的一个发展方向,尽管现在非药品对药店的利润贡献率不大,但是“丰富产品品种也是必须的,顾客走进店里,买不到他们想要的东西,会跟其他药店作比较,接着会失望的,然后可能以后就不来了”。

  根据商务部相关统计,截至2012年末,我国零售药店有42万家。业内保守估计,其中一半都已经展开了多元化经营。

  但药店在走多元化道路的同时,却出现了有关部门不愿看到的情况—违规刷医保卡。最常见的是将非医保支付的其他物品(生活用品、保健类物品等),替换为医保支付的药品出售,也就是将医保卡变为普通消费卡。

  为此,广州人社局2011年出台新规定:“凡定点药店发生使用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日用品、食品等非医疗用品费用或套取现金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予取消定点药店资格,并解除服务协议。”

  但这并未能阻止药店与消费者合谋将医保卡用于购买非药品。

  日前在广州体育西一家医保定点药店,本报记者成功用医保卡支付购买了一盒OTC药品和一盒面膜。只是店员并未提供购物小票,而是给了一张医保卡消费凭据。

  反对新政

  今年3月1日,广州人社局在其官网上发布了一条新通告,公开征求对《广州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征集期为10天。

  上述办法中的“经营非医疗用品的零售药店,应当设置封闭专区,并建立单独收费系统;封闭专区的使用面积占药店总使用面积的比例不得大于30%”之规定引起了连锁药店经营者的强烈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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