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个人账户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广东省人社厅表示,《城乡居保办法》出台后,在整合新农保和城居保两个制度的基础上,将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符合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能解决制度碎片化问题。记者了解到,广州市早于去年8月已提前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原新农保与城居保将与城乡居保如何衔接?对此,《城乡居保办法》特意规定,新农保或城居保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累计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参加了原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参保人,按照其原参加制度的规定年限缴费,年满60周岁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该办法同时规定,参保人不得退保或提前支取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政府、集体将给予缴费补贴
在以往的城居保中,不少参保人需每年缴纳固定的参保金额。而《城乡居保办法》规定参保人将有自主选择缴纳金额的自由,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十个档次,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增设缴费档次(广州市目前个人缴费分为120元至1560元7个档次)。参保人可以按年、按季度或按月缴费的方式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多缴多得。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只能选择一种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
在个人缴费的同时,政府将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而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也应当对参保人给予缴费补助,但集体补助最高标准不得超过本人缴费档次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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