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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缴纳社保基数下限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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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4月1日起,长清区2013年度社保申报开始,鉴于社保缴费基数本月开始上调,4月份社保申报期由原来截至15日延至22日。
  个人参加社会保险者,可委托长清区职业介绍所代理社保。有意办理社保代理的市民,可先到长清水鸣街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养老保险窗口办理社保登记,然后到长清职业介绍中心办理社保代理,代理费为每月10元。

  本月柜台申报缴费延至22日

  其中,提取社会保险费网上扣款申报数据的截止时间为4月16日下午5点。

  各缴费单位(尤其是签订三方扣款协议的缴费单位)在成功申报的同时,还要确保在缴费结算账户中有足额存款(或提前在银行账户中存足款),以免因存款不足造成断保而影响社会保险权益。逾期申报、逾期扣款未成功的请到经办机构前台缴费。柜台申报缴费延期至2013年4月22日,逾期自2013年4月20日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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