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在就业时予以重点推荐,并在政府的公益性岗位中优先安置。
(3)参加社会保险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比照灵活就业人员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4)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见习基地支出的见习补贴,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到城乡基层就业享政府补贴
李同学: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请问长春市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方面有哪些政策?
答:长春市政府每年都会开发一定数量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会管理、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领域的公益性服务岗位,并按省、市相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另外,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计划试点,选拔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担任特岗人员。
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统一 “三支一扶”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的毕业生补贴标准,年度考核为优秀的,给予一次性1500元年度考核奖金;对长春市“三支一扶”计划”和 “一村一名大学生” 就业工程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其本人意愿,可优先按公益性岗位安置,享受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三支一扶”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 生”就业工程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学费、国家助学贷款一次性补偿或代偿。
对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机关工作的,试用期满后级别工资可浮动1至2档;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可浮动1至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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