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家庭病床”——这一面向社区居民的基层医疗服务在我市开始全面推行。时隔一年,记者采访发现,这项便民服务并没有获得患者的“青睐”,在全市各个社康建床者寥寥。“上门服务虽然便利,但迟迟没有实现社保报销,长期费用负担太重。”一位曾经开展过家庭病床的患者向记者道出家庭病床受“冷遇”的个中原委。
患者两个月刷爆社保卡
今年43岁的黄隆杰是罗湖区长岭社康中心的“家庭病床”患者。黄隆杰曾是深圳市巴士集团的一名司机,十年前罹患“脊髓运动神经元病变”后一直瘫痪在家,今年2月,他患上严重的褥疮,每天早晚需要医生换药,因此申请了“家庭病床”服务。6个月过去了,黄隆杰的褥疮在医生护士的精心护理下的确好了不少,但支出的费用也惊人。
黄隆杰的太太冯女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天换药2次,36.8元/次,TDP灯理疗2次,9.6元/次,一天的费用就是98.2元。“这还是在社康照顾减免了17元一次的出诊费的情况下产生的费用,一个月下来都近3000元钱,两个月下来社保卡余额就刷爆了!”
冯女士介绍,由于他家是长岭社区的特困家庭,社康中心已为其垫付了其余4个月的“家庭病床”诊疗费,累计下来有1万多元。“但这些都是临时的办法,长期自费真是负担不起,社保报销到底啥时候能开通?”
社康中心自费让“家庭病床”推行遇冷
记者查阅去年8月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深圳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病床管理办法(试行)》,其中就明确道:该项服务主要面向癌症晚期患者、骨折康复患者以及长期卧病在床的老人等人群,患者可在家享受医护人员上门治疗,且9成费用可以医保报销。按照当时公布的时间表,该项服务纳入医保报销的时间为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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