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单位给我交了医保,但同事都在合计买商业健康险。有了医保还有必要买商业健康险吗?
答: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但社会医疗保险并非万能。通俗地说,社会医疗保险是‘保而不包’,生病住院并不能全额报销,有起付线、有共付段,有封顶线和重大疾病支付比例以及用药和检查支付范围。
首先,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费用的使用方面设立了一条起付线,起付线以内的金额为自付段,起付线以上85%的金额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其余15%要由个人自付。
其次,社会医疗保险对于以下几种情形,规定统筹基金、附加基金及个人账户资金不予支付,如自杀、自残、斗殴、吸毒、医疗事故或因交通事故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住院费用及杂项费平均需要8000元左右,并呈上升趋势。如果患上重大疾病,平均需要8万元左右的医疗费,而人一生中罹患重大疾病的几率高达70%以上。在社会保险不能够完全解决的情况下,为了不影响正常的生活质量,不打乱正常的财务安排,需要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对其进行必要的补充。“社会基本医疗与商业险均是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是部分替代关系,更是相互补充关系。”业内人士说。比如,很多保险公司提供的学生险业务包含死亡残疾、意外医疗和住院医疗责任。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则以住院和门诊大病为保障重点,通常没有意外医疗门诊、死亡、残疾等方面的保障责任。这两者就存在明显的互补共济效应,能够有效缓解家庭经济负担、让广大患者“病有所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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