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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提取公积金确需房产备案 是否备案可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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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过去提过公积金的邻居今年还在提,而第一次提取公积金的业主今年却不让提了。原因是房子没有完成备案,不符合目前的公积金提取条件。
  除了李先生这样贷款买房的职工,一次性付款买房的职工在提取公积金时,也需要提供完成备案的合同或不动产销售发票。“网上民声”网友吴先生于今年一月在芝罘区买了一套现房,因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未备案,并且只拿到了机打收据而非不动产销售发票,在申请提取公积金时被拒。

  由此可见,在房管部门完成备案,成为商业贷款购房和一次性付款购房的职工必须提供的重要材料。与之相比的是,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因为购房信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档案库中“有底可查”,提取公积金还贷的手续则要简便得多。

  温馨提示:房产是否备案可网上自助查询

  如果购房职工不记得自己是否前往房产交易中心完成过购房合的同备案及房产预登记手续,可以登陆“烟台房产交易网”,搜寻自己所购房产的预售信息。在“幢信息”选项下,可以清楚查到个人房产的备案情况、购买金额及房屋产权等信息。如果自己房子的颜色由绿色的“可售”变成蓝色,那就是完成了备案手续,可以放心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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